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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办公室赴工学院调研合同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11    作者:     来源:     点击:

     7月11日上午,校纪委副书记、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尤树林带领全室工作人员前往工学院调研合同管理工作。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小伍,副院长李骅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会上,法律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合同的分级分类管理、合同的印章管理等做重点介绍,对推进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进行阐述。

      孙小伍介绍了工学院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他表示,随着校区融合的不断推进,工学院将结合实际,在学校整体的合同管理办法框架内,探索建立与校本部可衔接、可执行的制度规范,努力促进工学院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

    尤树林表示,一方面出台并推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是落实学校依法治校的工作要求,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合同风险防控,是确保学校各类经济活动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助推“放管服”的有力手段,对于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作用。

   与会的工学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实际情况,就合同审批流程、合同印章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