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法律事务办公室举行人事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2019/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5月31日下午,法律事务办公室召开人事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议。校纪委副书记、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尤树林,校人事处处长、人才办主任包平,校人事处副处长白振田,校人才办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黄骥,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施晓琳等出席专项培训会议,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学院人事秘书参加培训。会议由尤树林主持。

    培训会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李繇作“规则与实例-高校人才引进的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专题培训。李繇从人才引进的基本形式、人才引进的现实风险、风险防范与制度建设三个方面提示了高校在人才引进特别是海外人才引进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的建议。


     尤树林通过大量校内外的典型案例,剖析了案例背后有关“非升即走”制度、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进修培训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等高校人事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出了人事管理制度具备法律效力的四个要件,并从制度的更新、人事管理方式的转变等角度认为高校人事管理要运用法治的思维看待新变化、解决新问题。


   包平在培训会上讲话,他认为在全面依法治校的背景下,人事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对规范人事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学校人事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重视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法治手段服务好学校的各项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