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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我校大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号)、《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办函[2019]8号)要求,现就在我校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具体安排

1、集中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多媒体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栏图片、LED大屏幕播放相关知识等形式,普及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宣传,引导我校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召开“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支部要通过团干部提前搜集有关学习资料,做好团日活动的组织和策划,通过观看宪法主题影视作品、演讲、知识竞赛、小组讨论、集体辅导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发动广大青年团员学习和宣传宪法知识。

3、举办宪法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围绕“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传递法治力量”举办专题讲座,引导我校学生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

4、组织开展“宪法诵读”和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于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开展宪法诵读活动,各学院可自行组织学生进行宪法诵读。将宪法知识纳入《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及《形式与政策》课堂教学中,在全校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5、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12月1日至31日,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将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学院应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和各学院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让广大青年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

    2、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营造学习弘扬宪法精神氛围,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3、各学院和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并于12月10日前将“宪法宣传周”活动相关图文、视频资料报送校法律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周琨 

电话:84399019;电子邮箱:fzb@njau.edu.cn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件2 宪法专题法治宣传材料

  

校党委宣传部

法律事务办公室

校团委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