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南京农业大学“法治宣传教育周”、 “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苏教法函[2019]3号)精神,在大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同时组织好“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南京农业大学“法治宣传周”活动

   (一)时间和主题

    1.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2日

    2.主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二)活动组织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法治主题班会。开展“今日说法”主题班会,围绕当前社会热点所折射出的法律问题,学生编写与主题相关的法治案例进行展示,引导学生以法律视角解读社会热点问题;各学院也可以组织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法治主题班会,通过主题演讲、观看法治电影、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团体辅导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举办法治讲座。校法律事务办公室邀请法律专家、法学教师或学校法务人员围绕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举办法治讲座,引导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防范法律风险,加强自我保护,树立法律思维。

   3.观看法治影视作品。各学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法治主题电影、纪录片、微视频以及科教视频等影视作品,并通过观影心得交流讨论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影视作品的引领作用,弘扬法治精神。

   4.开展校园庭审活动。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组织庭审进校园或模拟法庭活动,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旁听,通过庭审现场的示范作用和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增强学生的法治精神,养成学生的法治信仰。

   5.开展法治志愿服务。开展“法律人在行动”实践活动,走进社区、走进乡村,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政策宣讲、基层调研等社会实践项目。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单、公益普法宣传等法治志愿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南京农业大学“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一)活动时间

    自2019年4月25日起启动,至12月底结束。

   (二)活动组织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各学院通过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开展宪法诵读活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

    2.举办“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征集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学校将遴选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集中展示。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3. 组织法治知识竞赛。承办学院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等内容,开展法治知识竞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法治知识竞赛。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4.组织“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承办学院围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组织开展法治演讲比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法治主题演讲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5. 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各学院组织学生于2019年12月上旬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学院根据实施方案研讨具体活动实施办法,并在学院内广泛宣传动员;法律事务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根据活动方案,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学院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和法治实践活动,并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范围内的各项相关活动;法律事务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支持、联络相关学院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学院认真总结开展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并于5月20日前将“法治宣传周”活动相关图文、视频资料报送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相关总结材料以具体活动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及活动承办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组织工作,认真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学院特色,策划组织好系列活动,确保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系列活动。

    2.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利用“法治宣传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宣传推广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增强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注重协作配合。各学院要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发掘资源、协同配合,突出主题、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共同开展好本次“法治教育周”系列活动。

 

联系人:周琨

联系电话:84399019

电子邮箱:fzb@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

二0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