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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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欣:坚持依法治校实现大学内涵式发展

发布日期:2019/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背景下,高校如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创新发展?推进依法治校有哪些具体的抓手?怎样看待高校推进改革与依法治校之间的关系?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程采访了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张欣欣。

记者:请您谈谈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以及高校应当如何推进依法治校?

张欣欣:依法治校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体现。依法治校这一理念,经历了一个从提出到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高校也在具体的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深化认识。

“依法治校”的提法源自“依法治教”,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教育法制建设,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进入21世纪,教育部于2003年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依法治校”的基本内涵、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成为当前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并作为一节加以论述。此后,教育部又陆续发布了多部规章和文件落实《纲要》精神,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等。回顾历史,依法治校工作的推动历经十余年,高校也在贯彻国家政策精神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改革,进而深化理解和认识。

对于依法治校的认识和理解,可以从三个维度入手。首先,在高校外部关系层面,是高校顺应校政分开、管办分离趋势,构建学校、政府、社会新型关系的客观需要。其次,在高校内部治理层面,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高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的内在要求。最后,在高校办学主体层面,是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等各方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从学校多年的工作实践来看,高校推进依法治校,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进依法治校,既要依靠国家关于教育的法,也要依靠学校自己的“法”。学校自己的“法”,就是以章程为统领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当前,包括北京科技大学在内的很多高校都在制定大学章程。制定大学章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高校“立法”的过程。高校要充分把握这一重要契机,发挥好章程制定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是优化完善治理结构,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社会参与。实现依法治校,有了学校自己的“法”还远远不够,关键在于让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实施运作起来。这就要求高校应根据自身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包括发挥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优越性,清晰划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界限,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探索扩大社会力量在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等等。

三是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依法治校真正发挥实效,需要师生发自内心的拥护。高校只有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反映师生意志、保障师生权益,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才能使制度体系得到师生的认同和遵守。特别是要完善依法师生权利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有问题申诉渠道、有纠纷解决途径,保证处理程序公开公正。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校园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高校可以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结合起来,教育教师依法从教,深化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使师生成为依法治校的忠实崇尚者和自觉遵守者。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尤其要做好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使依法治校成为行动自觉,从而营造起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和校园风气。

记者:刚才在介绍高校推进依法治校的几个途径里,您首先提到的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您能否更详细地介绍一下贵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张欣欣: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解,目前大家相对公认的观点,就是在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高校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合理配置内部的各种权力关系,构建起的能够保障各项办学职能依法运行并且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既包括国家法律体系中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大学章程和学校内部为规范工作流程、运行机制等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从而建成一批高水平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

当前,党和国家提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体落实到高教领域,就是要实现由高等教育大国向强国的转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就成为高校承载历史使命的必然选择。结合北京科技大学的工作经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应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树立起强烈的法制意识。政贵有恒,治须有长。要把学校发展建设的成效巩固下去、好的经验坚持下去,关键是建章立制,在体制机制上动脑筋、做文章。这就要求高校领导在思想上必须确立法制观念。一是自觉遵守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约束之中。从制度层面将行政权力同学术权力界限划清,明确学校与基层院系、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的关系。二是从机制上约束,变“人治”为“法治”。为此,北京科技大学专门设立了法律事务中心,在学校出台新的管理政策、签订涉外合同、实施改革方案时,都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既严格对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认真遵守校内的制度规定,确保各项举措的合法性。

其次,要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保证质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如同打组合拳。而大学章程作为制度体系的统领,则是这套组合拳的第一招和最佳用力点。依章建制,良法先行。制定大学章程就是做好整个大学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因此,高校制定章程务求谨慎,要最大限度内凝聚共识,确立并维护章程在学校制度体系的最高地位。不过,只有章程对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还远远不够。在章程制定完成并经过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核准后,高校还应根据章程确立的原则和精神,开展制度的“立、改、废、释”,逐步构建起与章程配套且完整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北京科技大学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进程中,成立了专门的章程制定落实办公室,在章程报送核准后,继续制定了明确的路线图和任务书,稳步推进制度清理,正逐步构建起科学、稳固、充满活力的内部制度体系。

最后,要实现制度执行到位、实施有效。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现代大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最终的实施。一是做好宣传解释。高校应该加强宣传解释力度,对于与师生利益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要解释清楚制定的初衷和具体操作方式,提高制度的公信力和群众的认可度。二是确保规范执行。对于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机构等,都要在学校制度体系的约束下开展工作,确保制度执行高效严明,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三是强化约束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建设。近年来,北京科技大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让制度在师生和社会的关注下执行,取得了很好的实施效果。

记者:从您的介绍来看,大学章程的制定对于推进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意义。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北京科技大学章程》制定的情况以及特色之处?

张欣欣: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从最初启动到目前报送核准历时两年。早在2011年学校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时,就严格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明确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2012年11月,学校发布《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章程制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确立了章程制定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步骤安排和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成立了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章程建设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建章程制定落实办公室,正式启动工作。

学校将章程制定划分为研究起草、专项推进、意见征询、审议审定四个主要阶段。期间,学校坚持以“高水平大学要有高水平章程”为目标,始终遵循“科学规范、传承创新、集思广益、务实管用”的原则,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前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学校制度建设成果并且明确未来改革方向的基础上,参照部分世界一流大学章程和国内已核准高校章程,学校于2014年年初形成章程草案。由此,章程制定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学校对章程草案中涉及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细致研究、形成共识并逐一解决,又通过座谈会、书面反馈等多种方式,面向政府相关部门、校内各组织、师生员工、校友等广泛征求意见百余条。经过反复、细致、深入的修改,章程草案内容表述更加准确、行文逻辑更加顺畅、办学自主权更加清晰,不断趋于成熟。《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经由学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和党委常委会审定,于2014年11月最终成型并已报送教育部核准。

目前,报送教育部的《北京科技大学章程(核准稿)》总计74条,由序言和九章共十部分组成。九章内容分别为:总则,办学功能与形式,教职工与学生,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机构与附属机构,经费、资产、后勤,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

作为学校历史上首次制定章程,这项工作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仍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学校来说是非同寻常的大事。学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非常注重挖掘内涵、凝练传统、促进改革,努力彰显出“北科特质”。一是将特色办学理念和经验加以制度性固化。例如:章程载明学校历史“可追溯至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明确了“求实鼎新”的校训精神和“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以及学校的钢铁行业背景、办学定位与发展愿景、人才培养特色等。二是将学校办学自主权加以制度性明确。对外,明确学校与举办者、与社会的关系;对内,梳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教授治学、赋予学术组织相关学术权力,推进民主管理、保障师生权益,鼓励社会参与。三是为学校未来推进依法治校和实施整体改革奠定制度基础。章程注重把握好理想与现实、守成与创新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考虑到与已有制度的对接、充分确立章程在学校制度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又对未来推进改革提供依据、留出空间,体现出必要的导向性。

记者:您刚才提到,大学章程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以制度性明确。您如何看待办学自主权与依法治校两者之间的关系?

张欣欣: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是《纲要》中提到的两项重要任务。制定大学章程如同一条纽带,使这两项工作得以直接联系起来。

对于落实办学自主权、推进依法治校,其中既包括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例如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教育立法、依法行政等,也包括高校自身需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注意的事项。这里主要谈谈从高校的视角来看,应该如何处理好办学自主权与依法治校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是高校应该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自主权。对于大学享有的自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纲要》又作了重申,是“七个自主”。从目前的情况看,高校办学自主权必将逐步扩大,由政府下放给学校,这是一个大的趋势。但下放的过程一定是相对平稳和缓慢的。对于高校,当前考虑的首要任务,不应该是如何“要权”,而是应该考虑清楚自己究竟有哪些权,怎样用好这些自主权。我看到有一部分高校搞改革,考虑的不是如何练好内功,而多是搞些外延式的扩张。这样就背离了高校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即使争取到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也驾驭不了,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另一方面,是高校要通过依法治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对所享有的自主权做好保障。自主与约束是高校办学的一对辩证统一关系。从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经验来看,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施依法治校,对于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途径。高校推进依法治校,相当于有了“自律”的约束机制,也就会对应该如何“自主”形成更加清晰的认识。因此可以说,实施依法治校既是高校现有办学自主权的充分保障,也是为未来扩大和运用好办学自主权的制度基础。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当前各高校也在不断推出改革举措。您认为高校应如何处理依法治校与深化改革两者之间的关系?

张欣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为高校送来了“法治”这一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法宝。从2014年开始,包括北京科技大学在内的很多高校都在开始谋划改革举措、推进依法治校。可以这样认为,党和国家为新形势下高校抓住机遇、赶超世界一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和政策支持。

从高校的视角来看,依法治校与深化改革两者不是孤立的。首先,二者统一于高校实现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梦想之中。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而高等教育承载着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办有特色、高水平、人民满意的大学,既是高校自身发展的美好愿景,也是实现高等教育强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内生动力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依法治校与深化改革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协调促进。

其次,深化改革是依法治校和大学建设的推进器。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处在转型期。高校深化内部改革,既是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也是适应外部社会发展环境的明智之举。只有通过深化改革,高校才能坚决破除原有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弊端,为依法治校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以最为快速和有效的方式开拓未来发展的广阔前景。

再次,依法治校是深化改革和大学发展的安全阀。“法者,治之端也。”以法为据,建设以大学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使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学校落脚生根,为高校推进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上了“双保险”。实施依法治校,无疑成为高校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实现运行“升级版”的最佳选择。

《纲要》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方式,高校都应以提高质量为目标,走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学校也将与全国的高校一道,坚持依法治校,深化内部改革,共同努力奋斗。(本刊特约记者都基辉李洁胡智林)

来源:《北京教育》2015年3月